共商膜事 共谋发展
各会员单位: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经商务部批准,协会从2016年起正式启动中国膜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第十一批次的评审企业也陆续到期,证书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评审。该项工作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膜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协会将积极推广信用评价结果,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部分地区及有关机构在招投标等市场行为中将开始采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希望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按工作计划,协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膜行业开展2024年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第十六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膜工业协会会员单位。
4、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的企业。
5、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1日为企业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2024年11月中旬公示初评结果;2024年11月下旬发布最终结果、颁发牌匾、证书并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1、填写报名表
请填写本文件所附《中国膜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联系协会信评部获取),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15222700051@163.com。
2、提交《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中国膜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联系协会信评部获取)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与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协会信评部。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将委托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膜工业协会、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评价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即向参评企业发送《中国膜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中国膜工业协会官网(www.membranes.com.cn)、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商务信用服务平台(www.bcpcn.com)上公布。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六、评价费用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费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请直接汇往第三方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账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膜工业协会信评部
联系人:于杰
电话:010-64426130,15222700051
传真:010-64433465
电子邮箱:15222700051@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
邮编:100029
特此通知。
中国膜工业协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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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中国膜产业发展报告》